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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與稽核制度

永續發展

風險管理與稽核制度

為健全本集團經營發展,確保資本適足性,以達成風險與報酬合理化目標,本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準則」,以為風險管理之重要依據。

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擬訂風險管理制度、政策、監控指標及執行風險管理業務等,健全本集團經營發展、確保資本適足性,並達成風險與報酬合理化目標。
風險管理策略與架構
本公司董事會為集團風險管理最高決策單位及最終承擔者,並由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單位主管,以及各子公司總經理等人員組成「風險管理委員會」,以連結本公司和子公司之風險管理單位(第二道防線)及事業單位(第一道防線)。

風險管理委員會係按季召開,由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報告當期風險管理概況、資本適足性變化、重大異常事件之處理情形、重點監控對象及產業之暴險分析以及追蹤歷次會議決議應執行事項進度等,並將檢討結果陳報董事會。
風險管理策略與架構
主要風險與新興風險管理
主要風險
本集團實施風險管理之項目,主要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內容包括授權機制、限額管理、監控指標及風險報告等,各子公司亦須依其產品性質、業務規模、風險屬性等,分別設定風險指標與控管作業程序。2021 年 12 月底本集團之資本適足率為 124.72%,符合董事會核定之目標比率(110.25%)。
新興風險
新興風險
緊急事件應變機制
本公司訂有「緊急事件危機處理要點」,如遇人為或天然災害、內部控制不良、人員舞弊、安全維護、業務方面有重大財物損失、媒體負面報導等足以影響公司信譽及正常營運時,即啟動集團緊急事件通報及通聯系統,並設置危機處理小組負責緊急事件之處理與指揮,以及依發言制度統一適時對外說明。
內部稽核組織與運作
為有效透過內部稽核之實施以完備風險管理,本公司訂有「稽核準則」,並依據金管會訂頒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等規定,建立總稽核制以綜理稽核業務。董事會下亦設有稽核處,以超然獨立之精神執行稽核業務,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與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作,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內部稽核單位對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單位與內部單位自行查核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持續追蹤覆查,並將其追蹤考核改善情形,以書面提報董事會及交付審計委員會,並列為對各單位獎懲及績效考核之重要項目。

2021 年,董事會稽核處已完成年度各項稽核業務,並列管追蹤本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查核意見之改善情形,以促進集團之整體營運與風險控管效益。
內部稽核業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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